前陣子有則新聞
報導原籍波蘭、目前定居法國的奧斯卡名導波蘭斯基被捕的事
他是在前往蘇黎世影展領取終身成就獎時被瑞士警方逮捕
罪名是在三十年前,他被控在美國性侵一名當時年僅十三歲的女童

消息一出,電影界紛紛聲援
連法國與波蘭政府都向瑞士與美國政府交涉
甚至希望歐巴馬特赦他

不知道這件事當初的始末究竟是如何
也不知道美國的司法當初究竟有沒有公平的對待他
但他當年畢竟棄保潛逃了、他畢竟也親口承認過了
該判多重,我不知道
甚至連當初的受害人也都曾經幫他求情

這樣一位在專業領域上備受尊崇、有傑出貢獻的人
該說他是瑕不掩瑜嗎?
如果換了個流浪漢犯下同樣的罪行
會受到此等待遇嗎?

究竟,誰該比誰更有價值?由誰來判斷?
總統或工友、藝術家或文盲
天平秤上,該怎麼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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